- 受理申請日期:107年12月4日(星期二) 至107年12月28日(星期五)止。
- 申請輔系資格:
- 凡本校四年制各系學生,得自第二學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加修其它學系為輔系。藥學系不接受他系學生申請輔系。
- 二年制各系學生,得自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 申請加修其它學系為輔系。
- 申請雙主修資格:
- 凡本校四年制各系學生,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得自第二學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加修其它學系為雙主修,藥學系不接受它系學生申請雙主修。
- 二年制各系學生,其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得自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加修其它學系為雙主修。
- 輔系、雙主修作業流程:學生須於107年12月28日前完成主修系、院簽章,並將申請書送達註冊組收件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申請學分學程注意事項:
- 受理申請日期:107年12月4日(星期二) 至107年12月28日(星期五)止。
- 領表地點:請至主科系系辦領取。
- 請依各業務承辦單位規定完成相關申請手續。